第二单元 民主与法治
第三课 追求民主价值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
目的: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是新型的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选举民主、协商民主;
我国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人民民主的真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求同存异、最大公约数、最大同心圆);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平等);
- 基层群众自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主选举;
保障人民利益得到充分实现的有效方式:民主决策;
公民参与民主生活、行使公民监督权的具体体现:民主监督;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等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有力保证。
社会听证制度(或其它民主决策制度)的意义:
- 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有力保证;
- 有利于决策方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集中民智,促进决策科学化。
民主监督的意义
- 国家角度:有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防止滥用权力,预防腐败;
- 个人角度: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保障公民的监督权。
网络问政的作用
- 有利于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 有利于拓宽民主渠道,保障公民的监督权;
- 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政府召开听证会(或网络问政)说明了什么
-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 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民参与听证会(或网络问政)说明了什么
-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 公民依法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 公民参与民主生活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公民如何参与民主生活: 要有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以理性、公正、客观的态度全面、深刻、辩证地看问题, 立场正确、逻辑清晰地表达观点和意见,逐步提高依法有序的能力。
公民如何增强民主意识
- 公民要自觉遵守宪法,始终按照宪法原则和精神参与民主生活。
- 要不断积累民主知识,形成尊重、宽容、批判和协商的民主态度。
- 通过依法参与公共事务,在实践中增强民主意识。
第四课 建设法治中国
法治的要求
- 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其特征是:
- 反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 反映社会发展的规律;
- 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符合公平正义要求,促进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 法治还要求善治。其要求是:
- 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 通过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和权利。
- 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其特征是: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
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区分几个本质性的观点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
-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利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其核心是规范政府行政权。
政府和人民的关系
- 政府的权利来源于人民;
- 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 政府的工作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益。
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如何坚持依法行政)
- 我国政府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 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 公民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主动监督。
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有哪些
- 政府角度
- 有利于我国政府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 有利于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提高政府公信力;
- 公民角度
- 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 政府角度
如何厉行法治
- 总要求: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对社会各界的要求
公民:要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企业:依法经营;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
政府: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立法机关:科学立法;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社会: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
法治和德治的关系
-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共同发挥作用;
- 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 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